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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课程标准发表时间:2022-03-05 15:35 音乐课程标准 【课程名称】 《公共艺术·音乐》 【适用专业】 中等职业学校各专业 一、课程性质 公共艺术课程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公共基础课。公共艺术课程(音乐)遵循 立德树人、素质教育的理念,根据主体性、多元性、有序性、教育性、趣味性、操作性等原 则,充分考虑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发展需求,以学生参与音乐学习、鉴赏音乐作品、实践音乐 活动为主要方法和手段,融合多种音乐类别与形式,培养学生的音乐作品赏析和音乐实践能 力,具体体现在唱、奏、跳、演、导等方面。 二、课程目标 1、总目标 通过艺术作品赏析和艺术实践活动,使学生了解或掌握不同艺术门类的基本知识技能和原理,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增强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,丰富学生人文素养与精神世界,培养学生艺术欣赏能力,提高学生文化品位和审美素质,培育学生职业素养、创新能力与合作意识。 2、具体目标 (1)知识目标 使学生了解不同艺术类型的表现形式、审美特征和相互之间的联系与区别,培养学生艺术鉴赏兴趣。 (2)能力目标 使学生掌握欣赏艺术作品和创作艺术作品的基本方法,学会运用有关的基本知识、技能 与原理,提高学生艺术鉴赏能力。 (3)素质目标 增强学生对艺术的理解与分析评前的能力,开发学生创造满能,提高学生综合素养,培养学牛提高生活品质的意识。 |